高通再次延长NXP交易期限,等待中国商务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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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5月11日晚间消息,高通公司今日宣布,已将收购恩智浦半导体(NXP Semiconductors)交易的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5月25日下午5点。
2016年10月,高通宣布以约380亿美元收购恩智浦半导体,约合每股110美元。 后来,随着恩智浦半导体股价的上涨,公司股东认为高通的报价太低。 今年2月,高通又将报价提高至每股127.50美元,约合440亿美元。
在此之前,高通已多次延长这笔交易的有效期限,原因是尚未得到中国商务部的批准。
要完成这笔交易,高通共需要得到全球9个国家监管部门的批准。 到目前为止,高通已获得了其中8个部门的批准,只待中国商务部的批准。 如果得不到中国商务部的批准,则高通需要向恩智浦半导体支付20亿美元的解约费。
对于该交易,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上个月曾表示,商务部正在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依法对高通收购恩智浦半导体股权案进行审查。 对于高通已经提出的救济措施的方案,调查机关进行的市场测试初步反馈认为,高通的方案难以解决相关市场竞争问题。
对于高通而言,这笔收购交易至关重要,因为该公司正寻求拓展客户群,并成为快速发展的自动驾驶汽车市场的领先芯片厂商。 但分析人士称,在中美贸易和投资摩擦问题解决之前,中国商务部批准该交易的可能性不大。
高通收购NXP一案,就差中国这一票了
高通公司最近烦恼的不单单只有如何缩减经营成本,还有就是收购NXP公司的事情。高通作为手机SoC的霸主,而NXP公司在射频领域、物联网、自动驾驶解决方案也是处于垄断地位,高通收购NXP可能会形成更强大的垄断壁垒,因此各国政府都对这件事情进行了反垄断审查。目前在全球九个需要获得批准的国家中,已经有八个作出了允许的决定,就只剩下中国这一张牌了,而商务部上个月也表示,将会依法对其进行审查,确保两者合并不会影响到中国的相关产业发展。
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于2008年,按照要求: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一是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二是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显然高通收购NXP已经属于《反垄断法》的调查范围之内,虽然适逢中美贸易大战,但是商务部高通收购恩智浦股权案的审查也是有法可依的。毕竟中国在集成电路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电路设计芯片还是在半导体制造方面都是比较弱小的,大规模的垄断行为不但不利于其余企业发展,还会对产品定价有着不良影响,厂商将会肆意提高价格,毕竟只有自己一家,产品又是刚需,最终成本转介到消费者身上,垄断企业攫取大量金钱。
所以高通收购NXP一案,中国这一票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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