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US禁止Lattice卖给中国背景基金,海外并购谋发展走不通?
2017-09-05
10:08:38
来源: tech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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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尔街日报》 的报导,由中国政府支持的美国私募基金公司Canyon Bridge Capital Partners,在2016 年11 月份宣布,准备以13 亿美元(约新台币390.75 亿元) 收购莱迪思半导体(Lattice Semiconductor Corp) 之后,该项计画经过超过8 个月的审查程序过程中,屡次遭到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S;CFIUS) 的阻挡。如今,两家公司已启动相关程序,敦促美国总统川普批准这项交易。
报导中进一步指出,根据莱迪思半导体在1 日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 文件中指出,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已建议阻挡或终止,由中国政府支持的美国私募基金公司Canyon Bridge Capital Partners 以13 亿美元收购莱迪思的交易案。
报导中进一步指出,根据莱迪思半导体在1 日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 文件中指出,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已建议阻挡或终止,由中国政府支持的美国私募基金公司Canyon Bridge Capital Partners 以13 亿美元收购莱迪思的交易案。
莱迪思半导体指出,CFIUS 是由美国财政部主导,并由包括国防部、国务院、司法部和商务部等部门代表组成。而这项交易案已经3 度尝试取得CFIUS 的核可,但是每次都未能在2 个半月左右的审查期间内获得核准,使得该项交易陷入停滞。
因此,莱迪思半导体日前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以及Canyon Bridge Capital Partners 所发出的一份声明指出,两家公司打算请求有最后决定权的总统川普作出决定。该文件表示,根据程序,川普在收到该项文件之后,必须在15 天内作出决定。
CFIUS屡次阻碍中国海外并购
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简称“CFIUS”)是一个美国联邦政府委员会,由财政部牵头的9个联邦政府部与办公室为固定成员。CFIUS的使命是根据美国1950年《国防生产法案》(The Defense Production Act of 1950(DPA))以及2007年《外商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The Foreign Investment and National Security Act of 2007 (FINSA)),对可能影响美国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交易进行审查。
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简称“CFIUS”)是一个美国联邦政府委员会,由财政部牵头的9个联邦政府部与办公室为固定成员。CFIUS的使命是根据美国1950年《国防生产法案》(The Defense Production Act of 1950(DPA))以及2007年《外商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The Foreign Investment and National Security Act of 2007 (FINSA)),对可能影响美国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交易进行审查。
CFIUS始建于1975年,其目的被一些人认为是阻扰当时野心勃勃的想着收购整个世界的日本。1987年,日本的富士通公司(Fujitsu)试图收购仙童半导体公司(Fairchild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美国国会对此的反应是通过了1988年的埃克森-弗洛里奥修正案(Exon-Florio Amendment),该修正案赋予了总统阻止或解除一项外国公司收购美国生意的权力,前提是有“可信的证据(credible evidence)”表明,“取得控制权的外国利益所采取的行动可能会威胁到国家安全(foreign interest exercising control might take action that threatens to impair thenational security)”。CFIUS就是负责执行这项法律的政府小组。
接下来,CFIUS又在1990年大展拳脚。当时,随着总统乔治·H·W·布什一声令下,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被迫放弃了对美国西雅图航空零部件制造企业曼口公司(MAMCO)的收购。
简单来说,CFIUS对外国企业投资美国企业有很大的话语权。最近几年因为国内厂商一直拓展海外并购,但屡有不顺,这主要就是CFIUS的“功劳”。例如华为收购3com和2Wire被拒绝、紫光收购美光被拒绝、甚至到厦门宏芯基金投资德国设备供应商爱思强都被影响。
严重地说一句,CFIUS就是中国收购美国企业的拦路虎。
为什么不肯放手Lattice
在2016年底,拥有中国相关背景的基金Canyon Bridge宣布将收购Lattice,这在国内外都掀起了轩然大波。美国的CFIUS甚至多方阻挠。
在2016年底,拥有中国相关背景的基金Canyon Bridge宣布将收购Lattice,这在国内外都掀起了轩然大波。美国的CFIUS甚至多方阻挠。
对于为什么美国当局对这个半导体公司那么重视,根据研究机构IC Insights的资深分析师Rob Lineback介绍,莱迪思半导体总部位于俄勒冈州的波特兰,生产名为“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s)”的可编程芯片,企业可将自己的程序植入这类芯片以实现不同的用途。莱迪思半导体并不向美国军方出售芯片,不过其两大竞争对手--赛灵思(Xilinx)(XLNX.O)和英特尔(INTC.O)旗下的Altera生产的芯片却被使用在军事科技领域。
他指出在2010年的旧版公司简介中,Lattice曾显示该公司能支持汽车/军事应用的雷达/声纳,以及安全通讯、导航系统,车用资通讯娱乐系统…等等市场;”不过Lineback表示,到了2012年1月,Lattice宣布将标准军事绘图(standard military drawing,SMD )产品线转让给Arrow Electronics:“该产品线包括复杂与简易型PLD,Lattice是在2011年就通告停产军用PLD。”
现在Lattice据说已经不再供应军事/国防市场,但这并不一定能证明该公司不具备双重用途技术;Lineback指出:「Lattice这些日子以来跨足不少可程序化逻辑组件以外的领域,特别是在2015年以6亿美元收购Silicon Image之后;该收购案让Lattice取得了无线与通讯技术/IC,包括Silicon Image专长毫米波(millimeter wave)技术的子公司SiBEAM。
“从Lattice目前进军先进高速通讯与毫米波技术领域的情况来看,该公司是具备拥有敏感性技术的可能性,包括5G蜂巢式技术以及物联网(IoT)技术;”Lineback认为:“美国可能将这些领域的技术视为国家利益保护的范围,特别是考虑到各种黑客威胁以及因特网安全风险。”
当然,任何一件涉及外国厂商与政府的收购案都可能出现外卡;Lineback指出,那就是:“看即将上任的川普(Trump)政府将如何看待半导体产业M&A案件,我们肯定会看到在未来有更多因素让这类案件的不确定性升高。”
目前看来,我们能看到交易达成的成功率非常低,中国半导体需要谋求更有希望的半导体发展方式。
责任编辑: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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